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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1115210031852324X6/202605-00003 组配分类: 食品安全
发布机构: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: 市场监管、安全生产监管
名称: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基层药品安全协管员、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文号: 呼市监药监字〔2026〕6号
成文日期: 2026-05-09 发布日期: 2026-05-09
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基层药品安全协管员、信息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
发布时间:2026-05-09 15:07 来源: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各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:

  为进一步健全365体育投注苏木乡镇(街道)—嘎查村(社区)药品安全监管网络,有效补齐农区、牧区、林区、边境地区药品监管短板,打通药品安全监管“最后一公里”,保障365体育投注各族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呼伦贝尔点多、面广、线长、农牧林区居住分散、边境监管任务较重的实际,现就加强基层药品安全协管员、信息员(以下简称“两员”)队伍建设,提出如下指导意见。

  一、总体要求

(一)指导思想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立足365体育投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,以健全基层监管网络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、提升群众安全用药意识为目标,构建“专业监管+基层协管”的药品安全共治格局,全面提升农区、牧区、林区、边境地区药品安全保障能力,筑牢全域药品安全防线。

(二)基本原则

1.属地管理,统筹推进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坚持旗市区市场监管局统筹,基层市场监管所落实,明确各级管理职责,分级负责、协同发力,有序推进“两员”队伍组建与管理工作。

2.公益为主,择优聘用。立足基层工作实际,选聘热心公益、责任心强、熟悉辖区情况的人员充实“两员”队伍,严把人员准入关,确保队伍专业性、稳定性。

3.规范管理,务实高效。健全选聘、培训、履职、考核、退出全流程管理制度,明确工作职责、细化工作要求,保障“两员”作用有效发挥,提升工作实效。

4.因地制宜,分类施策。结合农区、牧区、林区、边境地区监管特点,合理配置人员、优化工作机制,切实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、监管半径过大等实际问题。

(三)工作目标。建立健全覆盖365体育投注所有苏木乡镇(街道)、嘎查村(社区)的基层药品安全治理体系,打造一支素质合格、履职规范、保障有力的“两员”队伍,实现基层药品安全宣传全覆盖、风险隐患早发现、违法线索快上报,全面提升基层药品安全治理水平。

二、规范人员选聘,建强基层协管队伍

(一)明确配备标准。各苏木乡镇(街道)配备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,由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指定1名药品监管人员担任。各嘎查村(社区)根据辖区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数量配备信息员,每30家监管对象配备1名信息员。信息员优先从苏木乡镇(街道)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、村医或退休医务人员、嘎查村(社区)“两委”成员及网格员中选聘。农区、牧区、林区、边境地区可结合监管半径、人口分布实际,适当增配信息员,确保监管无死角。

(二)严格聘用条件。“两员”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、作风正派,无不良记录;热心药品安全公益事业,熟悉辖区民情、路况及监管点位,在群众中具备良好公信力;年龄在18—65周岁之间,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,身体健康,能够完成药品安全信息收集、报送等工作;熟练掌握蒙汉等双语者优先,边境地区优先聘用熟悉边境管控要求的人员。

(三)规范聘用程序。协管员由基层市场监管所推荐,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、公示、聘用、备案的流程选聘;信息员按照个人申请、嘎查村(社区)“两委”推荐、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、公示、聘用、备案的流程选聘。“两员”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,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,新聘人员须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。

三、明确工作职责,发挥协管服务作用

(一)协管员主要职责。统筹负责辖区药品安全协管工作,建立辖区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管理台账,督促、指导辖区信息员开展药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;分析研判辖区药品安全风险信息,及时向旗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上报风险隐患、违法线索及舆情动态;组织开展药品安全政策法规、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;协助做好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先期处置、人员疏散、信息传递等工作;完成苏木乡镇(街道)及旗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药品安全协管任务。

(二)信息员主要职责。对辖区嘎查村(社区)、牧区网格、边境点位开展常态化药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,重点收集涉及药店、卫生室、诊所、化妆品经营店及流动售药售械等药品安全风险信息;及时上报无证经营、销售假劣及过期药品、虚假宣传、违规网络售药等违法违规线索,确保早发现、早报告、不迟报、不漏报;面向辖区农牧民、居民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和监管政策,引导群众规范购药、合理用药、安全用妆;协助开展药品安全宣传、应急处置及群众安抚引导工作。

四、健全工作制度,规范日常管理运行

(一)培训提升制度。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,新聘“两员”必须参加岗前培训,考核合格后方可履职;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业务培训,重点围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、风险隐患识别、边境药品监管要求、应急处置流程、信息上报规范等内容开展培训,持续提升“两员”基层履职能力。

(二)信息管理制度。严格落实风险信息收集报告要求,违法线索及突发事件,第一时间上报协管员,确保信息上报及时、精准、有效。建立完善工作台账,实行信息一事一报、全程可追溯,严格规范信息收集、汇总、上报流程,边境地区涉及药品监管的信息须按照保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,严防信息泄露。

(三)动态管理制度。建立“两员”聘用、培训、考核、奖惩、退出全流程管理档案,实行能进能出、动态调整机制,及时补充合格人员、清退不适宜人员,保障基层“两员”队伍稳定高效。

五、强化考核奖惩,严明工作纪律

(一)压实管理责任。各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“两员”队伍的统筹管理、业务指导、督查考核及经费保障工作;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“两员”队伍日常工作管理、督促落实,形成上下联动、权责清晰的管理体系。

(二)规范考核评价。各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对“两员”履职情况、信息上报、宣传成效、纪律遵守、群众评价等内容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次,考核结果作为评优、补助、续聘、解聘的直接依据。

(三)落实奖惩措施。对工作表现突出、考核优秀的“两员”,予以通报表扬并发放相应奖励或工作补助;对履职不到位、考核不合格的,进行约谈提醒、限期整改;对连续考核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的,按程序予以解聘。

(四)严守工作纪律。“两员”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,坚决杜绝发表不当言论、擅自发布未公开监管信息、编造传播谣言、泄露执法信息、谋取不正当利益、越权执法等违规违纪行为,边境地区“两员”须严格遵守边境管理各项规定,自觉维护“两员”队伍良好形象。

六、强化保障措施,确保工作落地见效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基层药品安全“两员”队伍建设工作,将其作为补齐基层监管短板、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,明确分管领导、落实专人负责,统筹推进人员选聘、管理、保障等各项工作,确保协管机制落地见效。

(二)完善保障机制。各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统筹落实“两员”工作经费,合理保障工作补助、培训宣传、物资配备等支出,为“两员”开展风险收集、信息报送、科普宣传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。

(三)细化实施细则。各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依据本指导意见,结合本地区农区、牧区、林区、边境地区监管实际,制定具体实施细则,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、细化工作流程,切实提升基层药品安全治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
本指导意见由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

附件:1.药品安全协管员申请推荐表

          2.药品安全信息员申请推荐表

          3.药品安全协管员、信息员台账

          4.药品经营/使用单位统计台账

          5.常见风险隐患清单

          6.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信息表

          7.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信息抄告单


            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     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         2026年5月9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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